銀行對於私人貸款的利息慣常以「78法則」來計算,現講解一下甚麼是「78法則」,假設借款十萬元,選擇還款期12期,每月平息0.2厘,即12期總利息為$2400,以「78法則」計算,78期是由「12+11+10+…+1=78」計出,第一期利息比重是「12除78」(約15%),即利息大約$369、第二期是「11除78」(約14%),即利息大約$338、第三期是「10除78」(約13%),即利息大約$307、第四期是「9除78」(約11.5%),即利息大約$277,如此類推,以上所見其實頭四期利息總開支約$1300,已超過總利息的一半呢﹗至於如果選還款期24期,其實公式一樣,就以「24+23+22+…+1=300」,第一期利息比重是「24除300」(約8%)。
最後,筆者認為私貸利息開支是「頭重尾輕」,若然已還款多期,提早還款未必划算,最好向銀行了解還有多少本金和利息未清還、提前還款手續費等等,計算清楚才決定。